愛情誠可貴,婚姻價更高,若為避稅收,兩者皆可拋?高房價催生“婚托”一族,面向欲購二套房的京籍單身人士,提供假結婚服務,購房成功后離婚,只收固定費用,絕不覬覦財產,服務專業,童叟無欺!
問:“把女方名下一房產過戶到自己父母名下,怎樣最省錢?”答:“讓女和其丈夫離婚,房產歸丈夫,女的父母離婚,丈夫和丈母娘結婚并把丈母娘名字加上房產證上,再離婚房歸丈母娘,丈母娘再和老丈人復婚,將老丈人名加上,女和前夫復婚!”

新版結婚誓詞,這不只是段子。牧師:“你愿意娶這個女人嗎?愛她、忠誠于她,無論她貧困或者富有,健康或者疾病,直至死亡。即使你們因為買賣二手房而暫時離婚、再和別人結婚、再復婚也不離不棄、忠貞不二,就像從來沒有分開過,你愿意嗎?” 新郎:“我愿意!” 
談婚論嫁也要分數累加制:有才加1分,有貌加5分,有車加10分,有房加50分……婚姻不等于房地產,愛情也不是經濟學,物欲時代的愛情婚姻,被婚房綜合癥糾纏,買不買房都痛苦。
[婚托?5個月結離婚3次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