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,請民政局局長睡一睡橋洞,請衛生局局長排隊看病,請城管局局長去擺攤,請交通局局長擠擠公交車……要“四城聯創”了,書記縣長帶頭掃大街,領導帶頭先行,這個可以有。
清掃街道、刷白樹木、撿拾垃圾、清理小廣告,這些還是交給環衛工人,領導們還是做好本職工作更重要,不如“秀”有哪些政策可以讓城市更美好?
某縣一場急雨過后,一位副縣長上街,看到有樹枝被大風吹斷,就動手去收拾。這正好被一位記者拍到,副縣長于是無情地制止說:“你是想讓大家說我在‘作秀’嗎?”難怪一些官員無奈地問:為什么我們去做了一些事情,一不留神總會被貼上“作秀”的標簽呢?

的確,現實中確有不少作秀:有為求政績的“突擊秀”、有光承諾不兌現的“口號秀”、有只做表面文章的“姿態秀”、有自我吹捧的“包裝秀”……官員的行為是面向百姓,還是做給上級、做給鏡頭看,是真作秀還是有作為,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